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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市工商联联合召开“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服务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座谈会
时间:2016-05-06 13:01:58  浏览量:7454

为推进“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活动,更好地贯彻落实省检察院“二十一条意见”,保障和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5月5日下午,市检察院、市工商联联合召开“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服务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座谈会。13名非公有制企业家代表,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人民监督员,市工商联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市检察院全体院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过孟超,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孙乐明与企业家代表开展了诚挚的座谈交流。会议由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荷生主持。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荷生简要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活动及省检察院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二十一条意见”。

浙江合力革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范华山,丽水市工商联(总商会)常委、浙江新旭合成革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新弟,丽水市总商会副会长、浙江非王泵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奕民,丽水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义乌市丽水商会会长肖红,丽水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浙江山水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季顶天,市人大代表、莲都紫金食品公司董事长俞林伟,市政协委员、丽水有邦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归国华侨夏剑锋等7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围绕“非公企业发展中面临的法治需求、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这一主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孙乐明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民营企业家要继续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练好自身内功,增强发展信心;二是市工商联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全市检察机关“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活动开展,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三是要认真履职,充分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着力帮助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四是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助推我市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过孟超指出,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他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立足实际,针对我市民营企业的结构、现状和特点,尤其是企业发展所面临的法治需求,对照省检察院“二十一条意见”,找准检察工作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切入点,进一步理清思路,尤其是在如何强化法院执行工作监督、加强对企业创业创新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正确区分行贿行为与正常人情往来界限等方面,研究若干具体措施,切实提升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他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构建新型“检商”关系,进一步加强与各级工商联的协作配合,加强与民营企业家的沟通联系,建立绿色、快捷的信息传递通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和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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