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要闻公告>工作动态>详情
巡察公告
时间:2019-01-02 11:11:34  浏览量:5273

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委将于12月中旬开始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巡察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来电、来信、约谈、微信举报等方式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或对巡察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29日

二、巡察对象

市工商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巡察内容

重点检查和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是: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重点检查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巡察组联系方式

市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市工商联

联系电话:17357899719 

邮政地址:市行政中心1434室

电子邮箱: lssw2016xcz2@163.com

微信公众号“丽水清风”:lishuiqingfeng。

       二维码:

·1.jpg

中共丽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返回列表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