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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服务业的建议
时间:2004-12-04 00:00:00  浏览量:8047

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使我市服务业产业比重持续提高,在拉动经济增长、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我市服务业发展现状看,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有:1、经济总量偏低,结构不甚合理。2001年我市服务占GDP比重仅为37.6%,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倒数第四。我市服务业中传统产业比重较大,新兴产业份额较小,产业科技含量较低,导致发展后劲相对不足。2、规划滞后,发展不够平衡。我市至今没有一个在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下具有指导作用的服务业产业发展规划,这导致服务业布局混乱,发展不平衡。3、发展环境有待改善。重工业轻服务业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如在拆迁中不够重视一些地方著名“老字号”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浪费了宝贵的无形资产。

发展服务业是我市全面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必然之路,是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举措,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为此建议:

1、充分重视服务业的地位和作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服务业的重要性,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扩大就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国民经济整体效益和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积极创造有利于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使服务业比重不断上升,服务质量明显改善。

2、统筹规划,明确发展重点。在对我市服务业现状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将促进商业、餐饮、社区服务等生活服务的发展;社会分工的细化将带动金融、保险、信息、运输、广告、法律、会计等生产服务和专业服务的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及城市功能的完善将带动房地产、牧业管理、公共服务等行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恩格尔系数下降,居民对教育、文化、旅游、医疗保健及改善居住、出行条件的需求相对增加。有关部门制订规划时要充分考虑这些趋势,增强规划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3、积极引导新兴服务业发展。通过创造公平发展环境,发挥政策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新兴服务业发展。对目前国家已经开放或已公布要逐步开放但尚未出台具体实施措施的领域,要先行探索研究,制定相应暂行办法,引导相关行业的发展。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导向、社会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为支撑的原则,吸引民间资本投资新兴服务业,推动新兴服务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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